企业名称:北京报废汽车解体中心
联系人:车辆报废员
手机:1326-118-6167
邮箱:403280636@qq.com
网址:https://www.bj-bfc.com/
地址:北京市各区均有车辆报废回收点
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11年旧车报废更新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
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11年旧车报废更新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
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
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发放2011年旧车报废更新补助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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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业厅建汉[2011]65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、财政厅(局):
为做好2011年报废汽车补贴发放工作,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《老旧汽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》(财建[J]. 2002]742号)和财政部 根据商务部2011年第28号公告的有关规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分配
(一) 符合财政部商务部2011年第28号公告,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期限为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,申请地点是汽车登记本市(地)旧车报废与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,各地商务金融部门要通过电视、网络、报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,让车主及时准确了解旧车情况。报废及更新补贴政策;协调各环节,确保补贴资金申请受理、发放工作正常进行北京汽车报废厂,补齐各项必要的补充。
(二)地方商务金融部门要组织全区各市(州)商务金融部门设立旧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,并公告所在地、办公地点时间、负责人、联系方式等信息;及时受理补贴申请北京省心的汽车报废厂,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北京省心的汽车报废厂,通过旧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(原车以旧换新信息)核对相关信息并录入管理系统,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)。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车主指定的账户。
二、关于补助资金申请材料
申请旧车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应提供以下材料:
(一)《2011年旧汽车报废更新补助资金申请表》(附件1,可在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获取关于汽车报废的申请,或从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下载)商务部);
(三)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原件及复印件;
(四)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(申请重卡报废补贴不需要);
(五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;
(六)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开户证明复印件;
申请农村客运车辆报废更新补贴的车主,还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》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。
三、回收拆解企业相关要求
(一)承担旧车报废回收拆解和更新补贴车辆的企业应当依法设立,具备信息管理系统准入条件,能够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》证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。
(二)企业收到报废车辆后,应如实将报废车辆回收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,按有关规定及时拆解车辆,出具《报废车辆回收证明》(二-部分关于汽车报废的申请,三部分表格)给车主),并在收到车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提供机动车登记证、车牌、驾驶证、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(四联)等. 报公安机关注销登记,“机”交车主。机动车注销证明。”
四、补贴资金预拨和清算汇总表
(一)财政部参考当地汽车保有量等因素,对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预拨给地方财政部门。
(二)各地财政、商务部门要根据补贴资金实际分配情况,认真组织开展报废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清理汇总工作,确保清理结果一致2012年3月31日前,将《2011年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结算表》(附件2)及2011年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相关工作总结报告)报送部财政部(经济建设司)、商务部(市场体系建设司)。
联系人: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庄艳、刘亚